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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FDA(2016091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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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FDA(2016091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事项的通告
详情: 文件规定了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及缴费程序,从9月15日开始实施。新原料药收费标准如下,
1.补充申请注册费: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6000元)、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31500元)、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31500元);
2.再注册费(五年一次)(29700元);
3.《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属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备
案的药品补充申请事项,不收取补充申请注册费。属于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
业名称的补充申请事项,免收注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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